大司马是什么官(大司马大将军卫青权力多大)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大司马是什么官的问题,以及和大司马大将军卫青权力多大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本文目录红楼梦贾家做的什么官大司空,大司马是什么官职东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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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红楼梦贾家做的什么官
  2. 大司空,大司马是什么官职
  3. 东汉末年文官叫
  4. 三国时期大司马和大将军,太尉谁的官职高
  5. 大司马大将军卫青权力多大

红楼梦贾家做的什么官

宁国府,炼丹准备随时成仙的贾敬,进士出身,没有官职,他离府出去修仙后是他儿子贾珍袭了爵位。贾珍的三等威烈将军是虚衔,贾珍儿子贾蓉,是龙禁尉也就是御前侍卫,也是虚衔。荣国府,贾赦袭了爵位是一等将军,虚衔。贾政是工部员外郎,是五品。贾琏,捐的同知,也是虚衔。贾家宁荣两个国公府里成年的嫡系男人,宁府贾敬贾珍贾蓉,荣府贾赦贾政贾琏,六个人,五个虚衔,只有贾政一个有实职,五品的工部员外郎。

大司空,大司马是什么官职

三国时期官职与爵位详解:三公九卿篇

三公之上:太傅

《后汉书·百官志一》:“太傅,上公一人。本注曰:掌以善导,无常职。”荀绰晋百官表注曰:“汉太傅置掾属十人,御属一人,令史十二人。”

上公即位在三公以上的公,西汉时太师、太傅、太保合为上公。掾属是掾吏和属吏的总称(《汉书音义》曰:“正曰掾,副曰属。”掾吏为正,属吏是副官,类似现在的正副局长。),是由主官自行选用的官吏;御属是由朝廷指派给主官的下属官吏,主管府中的文书;令史在掾属之下,是低级的办事官吏。

东汉仅有太傅,而且不常置,只有新帝继位的时候,才设置太傅一职,太傅死去后,则不再选用人继任。《后汉书·百官志一》:“世祖(汉光武帝)以卓茂为太傅,薨,因省。其后每帝初即位,辄置太傅录尚书事,薨,辄省。”

太傅负责教导天子,并没有特定的职务,通常都授予朝中威望极高的老臣。按汉光武帝时惯例,所有太傅都录尚书事。但实际上,东汉末年的太傅并没有实权。

公元一八九年四月,汉少帝刘辩继位后,以后将军袁隗为太傅。袁隗是袁绍和袁术的叔父。一九零年三月初五,袁隗受袁绍、袁术牵连,被董卓所杀。

一九零年四月,献帝刘协以大司马、幽州牧刘虞为太傅,但由于道路堵塞,诏令并未传达。

一九二年七月十三日,献帝以太尉马日磾为太傅。一九四年,马日磾被寿春的袁术扣留,气愤之下吐血而亡。马日磾死后,汉末再无人担任过太傅。

三公之上:太师

董卓

东汉仅有董卓一人担任过太师。一九一年二月十二日,献帝以董卓为太师,位在诸侯王上。董卓死后,汉末再无人担任过太师。太师是上公之首,和太傅一样,是个虚衔,董卓当时兼为相国。

《汉书·百官公卿表上》:“相国、丞相,皆秦官,金印紫绶,掌丞天子助理万机。”《汉旧仪》曰:“哀帝元寿二年,以丞相为大司徒。”

掌丞天子,即辅弼皇帝;助理万机,即协助皇帝处理一切军政事务。西汉汉哀帝元寿二年,改丞相为大司徒。此后东汉延续了这一官制,不设丞相,以司徒、太尉、司空为三公。而这里之所以将丞相列为高于三公的存在,是因为身为汉末两大权臣的董卓和曹操都担任过此职。

《后汉书·百官志一》:“董卓自太尉进为相国,而司徒不省。”《资治通鉴》第五十九卷:“(一八九年)十一月,以董卓为相国,赞拜不名,入朝不趋,剑履上殿。”

相国和丞相大同小异,除了名字有别以外,相国的地位应该高于丞相。《史记·萧相国世家》:“上已闻淮阴侯诛,使使拜丞相何为相国,益封五千户。”可见相国高于丞相。另外,整个汉朝,冠以相国这个称谓的只有萧何和董卓二人。萧何是开国元勋,而董卓是亡国元凶,这真是莫大的讽刺。董卓死的时候,官职应为相国兼太师。

《后汉书·百官志一》:“及建安末,曹公为丞相,郗虑为御史大夫,则罢三公官。”《资治通鉴第六十五卷》:“(二零八年)夏,六月,罢三公官,复置丞相、御史大夫。癸巳(初九),以曹操为丞相。操以冀州别驾从事崔琰为丞相西曹掾,司空东曹掾陈留毛玠为丞相东曹掾,元城令河内司马朗为主簿,弟懿为文学掾,冀州主簿卢毓为法曹议令史。”

二零八年六月,曹操废三公,置丞相和御史大夫,自己担任丞相一职。御史大夫位次于丞相,等同于司空,后文会有介绍。

二二零年正月,曹操去世,曹丕继任为丞相、魏王。二二零年十二月,曹丕称帝后,东汉正式亡国。丞相一职放在三国部分继续讲述。二一一年,曹操还曾任命曹丕为五官中郎将、副丞相,曹丕是东汉唯一一个副丞相。

三公之上:大司马

这里的大司马并非三公之中的大司马,不等同于太尉,太尉的介绍见后文。由于汉末三公没有实权,一些权臣不满足三公,所以又在三公之上加设了大司马。(《资治通鉴》第六十一卷:“辛巳,以车骑将军李傕为大司马,在三公之右。”)

一八九年九月十二日,献帝以太尉刘虞为大司马,刘虞同时兼任幽州牧。刘虞在一九三年兵败后被杀。

一九五年闰五月十一日,献帝以车骑将军李傕为大司马。李傕在一九八年兵败后被杀。

一九六年八月初十,因张杨救驾有功,献帝以安国将军张杨为大司马。一九八年十一月,张杨被其部将杨丑所杀。

二一一年,刘备入蜀前夕,刘璋上表推荐刘备为大司马兼司隶校尉。但当时曹操和刘备敌对,献帝在曹操手中,我估计曹操应该没批准吧。二一九年七月,刘备攻占汉中之后,自封为汉中王、大司马。

三公:太尉

《后汉书·百官志一》:“太尉,公一人。本注曰:掌四方兵事功课,岁尽即奏其殿最而行赏罚。凡郊祀之事,掌亚献;大丧则告谥南郊。凡国有大造大疑,则与司徒、司空通而论之。国有过事,则与二公通谏争之。世祖即位,为大司马。建武二十七年,改为太尉。”

从上文可以看出,太尉拥有考课武官的权力,并根据武官的表现,在年末的时候,奏请皇帝以进行赏罚。另外太尉在郊祀(郊外祭祀天地)的时候,负责亚献(第二次向祭祀的对象敬酒);在大丧(皇帝、皇后、皇子的丧礼)的时候,负责在南郊向上天禀告死者的谥号。此外太尉还要和其他二公一起讨论国家大事,规劝皇帝的过失。

东汉初年以大司马、司徒、司空为三公。汉光武帝建武二十七年,改大司马为太尉。太尉为三公之首,太尉主天,司空主地,司徒主人。(《韩诗外传》曰:“三公之得者何?曰司马、司空、司徒也。司马主天,司空主土,司徒主人。故阴阳不和,四时不节,星辰失度,灾变非常,则责之司马。)三公官秩为一万石。(《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汉制,三公号称万石,其俸月各三百五十斛谷。”)

之所以司马前面要加大字,是为了和军中的官职司马加以区分。《汉官仪》曰:“元狩(西汉武帝的年号)六年罢太尉,法周制置司马。时议者以为汉军有官候、千人、司马,故加‘大’为大司马,所以别异大小司马之号。”

太尉虽然名义上负责军事,但手下并没有直属的军队,汉朝军队的指挥权都掌握在将军、中郎将、校尉的手中。东汉末年,三公的权力更是差不多被完全架空,政务尽归三台,所以此处将太尉列入文官。其实如果要分辨某太尉是否是武官,只要看他有没有将军之类的加官,如大司马、骠骑将军霍去病,就可视为武官;而像汉末曹嵩之类,还是视为文官的好。

一八八年四月,太尉曹嵩辞官。曹嵩是曹操的父亲。

一八八年五月,汉灵帝以永乐少府樊陵为太尉;仅过了一个月,樊陵就被罢免。

一八八年七月,灵帝以射声校尉马日磾为太尉。

一八九年五月,马日磾被免官;灵帝以幽州牧刘虞为太尉。一八九年九月十二日,献帝(其实是董卓,当时董卓掌握大权)以太尉刘虞为大司马,董卓自封为太尉。一八九年十一月,(献帝)以董卓为相国。

一八九年十二月,献帝以司徒黄琬为太尉。

一九零年二月,董卓以灾异(天灾异变)为由,罢免了太尉黄琬和司徒杨彪。太尉主天,如果发生天灾,有司可以奏免太尉。天灾如大雨、冰雹、日月食等。司徒主人,国中如有大规模反叛,有司可以奏免司徒。《韩诗外传·第八卷第十九章》:“三公者何?曰司马,司空,司徒也。司马主天,司空主土,司徒主人。故阴阳不和,四时不节,星辰失度,灾变非常,则责司马。山陵崩竭,川谷不流,五谷不植,草木不茂,则责之司空。君臣不正,人道不和,国多盗贼,下怨其上,则责之司徒。故三公典其职,忧其分,举其辨,明其德,此三公之任也。”这一制度废除于魏文帝时黄初二年。《三国志·魏书二》:“戊辰晦,日有食之,有司奏免太尉,诏曰:‘灾异之作,以谴元首,而归过股肱,岂禹、汤罪己之义乎?其令百官各虔厥职,后有天地之眚,勿复劾三公。’”

一九零年二月,献帝(实际为董卓)以光禄勋赵谦为太尉。

一九一年七月,赵谦被免官,太常马日磾再度被任命为太尉。一九二年七月十三日,马日磾被升为太傅。

一九一年八月,献帝以车骑将军皇甫嵩为太尉。同年十二月,皇甫嵩被免职,以光禄大夫周忠为太尉。

一九三年六月,因天降冰雹,太尉周忠被免官,以太仆朱儁为太尉。

一九四年七月,发生日食,太尉朱儁被免官,以太常杨彪为太尉。

一九六年九月,曹操掌控献帝之后,太尉杨彪被免职。十一月,以袁绍为太尉,袁绍耻于位居曹操之下(曹操自任为大将军),上表推辞没有接受。一九七年,曹操遣孔融拜袁绍为大将军,以暂时缓和与袁绍之间的矛盾。

二零八年六月,献帝(实际曹操)废除了三公,以丞相、御史大夫代。

三公:司徒

王允

《后汉书·百官志一》:“司徒,公一人。本注曰:掌人民事。凡教民孝悌、逊顺、谦俭,养生送死之事,则议其制,建其度。凡四方民事功课,岁尽则奏其殿最而行赏罚。凡郊祀之事,掌省牲视濯,大丧则掌奉安梓宫。凡国有大疑大事,与太尉同。世祖即位,为大司徒,建武二十七年,去‘大’。”

由上文可见,司徒主要掌管民生,兼管教化,以及建立礼制。太尉拥有考课武官的权力,而司徒拥有考课地方官的权力。年末的时候,司徒会奏请皇帝,以根据地方官的表现对地方官进行赏罚。此外,朝廷在郊外祭祀天地的时候,司徒要负责审查祭祀用的牲畜,以及检视祭器(祭祀用的器具)是否清洁;在大丧(皇帝、皇后、皇子的丧礼)的时候,司徒要负责看管梓宫(梓宫为皇帝、皇后、皇子以及个别重臣的棺材)。

司徒的前身为丞相。西汉汉成帝年间,为了分化丞相的权力,汉成帝采取了大臣何武的建议,建立了三公制。汉成帝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让大司空、大司马和丞相并列,并称为三公;在三公制之前,御史大夫和大司马的地位都要低于丞相,受丞相节制。《汉书·成帝纪第十》:“(绥和元年、公元前八年)夏四月,以大司马票骑将军为大司马,罢将军官。御史大夫为大司空,封为列侯。益大司马、大司空奉如丞相。”

公元前一年,汉哀帝元寿二年,又改丞相为大司徒。东汉光武复国之后,延续了大司徒、大司马和大司空的三公制度。光武帝建武二十七年,三公又更名为司徒、太尉和司空。董卓任相国期间,司徒仍旧存在。二零八年,曹操废除了三公制,改设丞相和御史大夫。曹丕称帝后(黄初元年,公元二二零年),又改丞相为司徒,并恢复了三公制。

最后再提一下,汉末的上公和三公九卿都是有名无实,手上并没有多少的权力。东汉中后期,宦官和外戚轮流着独揽大权。汉末,虽然外戚和宦官集团相继倒台,但权臣董卓、李傕、曹操等人又相继掌控大权,官吏的任免和升降全在他们的一念之间。此外,东汉时期,三台(尚书台、御史台、谒者台)的权力逐渐加重,也在另一方面削弱了上公、三公们的权力。

一八八年九月,司徒许相被罢官,灵帝以司空丁宫为司徒。许相是十常侍的党羽。

一八九年七月,司徒丁宫被罢官。一八九年九月二十一日,献帝(实际为董卓)以豫州牧黄琬为司徒。

一八九年十二月,献帝(还是董卓)以司徒黄琬为太尉,以司空杨彪为司徒。

一九零年二月,司徒杨彪和太尉黄琬被免官(见上文太尉部分),献帝以太仆王允为司徒。一九二年六月,司徒王允被李傕等人所杀。

一九二年六月,献帝(此时李傕等人掌权)以前将军赵谦为司徒。同年九月,赵谦被罢官。

一九二年九月,献帝以司空淳于嘉为司徒。一九四年十二月,淳于嘉被罢免。

一九四年十二月,献帝以卫尉赵温为司徒。一九五年左右,赵温因触怒李傕而被免官,淳于嘉复为司徒。

一九六年九月,曹操进入洛阳“挟天子以令诸侯”。曹操罢免了司徒淳于嘉,再度起用赵温为司徒。《资治通鉴第六十二卷》:“九月,司徒淳于嘉、太尉杨彪、司空张喜皆罢。”

二零八年正月,赵温被免官。同年,赵温去世。《后汉书·卷二十七》:“温从车驾都许。建安十三年,以辟司空曹操子丕为掾,操怒,奏温辟臣子弟,选举不实,免官。是岁卒,年七十二。”

二零八年六月,曹操废除了三公。

三公:司空

曹操

《后汉书·百官志一》:“司空,公一人。本注曰:掌水土事。凡营城起邑、浚沟洫、修坟防之事,则议其利,建其功。凡四方水土功课,岁尽则奏其殿最而行赏罚。凡郊祀之事,掌扫除乐器,大丧则掌将校复土。凡国有大造大疑,谏争,与太尉同。世祖即位,为大司空,建武二十七年,去“大”。

司空掌“水土事”。什么是水土事?上文交代得很清楚,为修建城池、整治水利、修造陵墓、构筑工事。四方负责水土的官员都要受到司空的考课,年末之时,根据他们的表现,司徒会上奏皇帝以进行赏罚。此外,在郊外祭祀天地的时候,司徒要负责清洁祭祀用的乐器;在大丧的时候,要负责为陵墓选址。

公元前八年,西汉汉成帝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建立三公制。东汉光武帝建武二十七年(公元五十一年),大司空省去大字,改名为司空。二零八年,曹操废除了三公制,又改司空为御史大夫,省去了司徒和大司马,置丞相。曹丕称帝后(二二零年),又恢复了三公制,重新改御史大夫为司空。

一八八年九月,原司空丁宫被升为司徒,灵帝以光禄勋刘弘(和刘备的父亲刘弘不是同一人)为司空。

一八九年,董卓进入洛阳,他以水灾为由,罢免了司空刘弘,自己取而代之。司空主地,凡地震、水灾、旱灾、饥荒之类,有司可以奏免司空。(见上文太尉部分)董卓任司空期间,强征名士蔡邕为自己的军师祭酒,蔡邕不久后升任为侍中。蔡邕是蔡琰的父亲。

一八九年九月十二日,司空董卓自封为太尉,十三日,以太中大夫杨彪为司空。

一八九年十二月初五,献帝(实际为董卓)以司空杨彪为司徒,以光禄勋荀爽为司空。荀爽是荀彧的叔父。

一九零年五月,司空荀爽去世,五月十三日,献帝以光禄大夫种拂为司空。

一九一年七月,司空种拂因地震而被免官。献帝以光禄大夫淳于嘉为司空。

一九二年九月二十九日,司空淳于嘉被任命为司徒,以光禄大夫杨彪为司空。

一九三年十月,司空杨彪因长安地震而被免官,二十七日,献帝(此时李傕、郭汜掌控大权)以太常赵温为司空。

一九三年十二月,赵温因地震而被免官,二十七日,以卫尉张喜为司空。

一九六年九月,曹操进入洛阳后,司空张喜被罢免,二十五日,献帝以曹操为司空。

二零八年六月,曹操废除了三公,自封为丞相。司空被改为御史大夫。

二零八年八月二十四日,献帝(实际曹操)以光禄勋郗虑为御史大夫。二一四年到二一六年之间,御史大夫郗虑被免职。《三国志·刘邵传》:“御史大夫郗虑辟劭,会虑免,拜太子舍人。”

二一六年左右,刘艾为御史大夫,刘艾应该是最后一任。《裴注三国志·魏书一》裴松之引《献帝传载诏》:“今进君爵为魏王,使使持节行御史大夫、宗正刘艾奉策玺玄土之社,苴以白茅,金虎符第一至第五,竹使符第一至十。”华歆没有担任过汉朝的御史大夫,只担任过魏国(汉朝的诸侯国)的御史大夫。《资治通鉴第六十七卷》:“六月,魏以军师华歆为御史大夫。”《三国志·华歆传》:“魏国既建,为御史大夫。”

九卿:太常

《后汉书·百官志一》:“太常,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礼仪祭祀,每祭祀,先奏其礼仪;及行事,常赞天子。每选试博士,奏其能否。大射、养老、大丧,皆奏其礼仪。每月前晦,察行陵庙。”

太常一人,官秩中两千石,为九卿之首(按百官志中的顺序),掌礼仪和祭祀的有关事宜。每次国家祭祀的时候,太常负责安排祭祀、大射(为选拔参加祭祀的人选而举行的射礼。射礼简略而言,即一帮人在一起比试射箭。)、养老(养老礼:对年高德劭的长者赐予酒食,以表示礼敬的礼制)、大丧的事宜,并引导皇帝完成祭祀、大射、养老、大丧。中小规模的祭祀,太常可代表天子献祭。此外,太常负责选拔博士(熟读经史之士,皇帝的顾问,下文详解);每月晦日(晦日为月末之日)之前的一天,太常要巡视先王陵墓和宗庙。

太常的前身为秦朝的奉常。西汉景帝六年,更名为太常;王莽时曾改太常为秩宗;东汉建国之后,又改回为太常。《汉书·百官公卿表》:“奉常,秦官,掌宗庙礼仪,有丞。景帝中六年更名太常。……王莽改太常曰秩宗。”

一八八年三月,刘焉以太常迁为益州牧,马日磾继任刘焉为太常。

一九一年六月二十三日,太常马日磾被升任为太尉,种拂继任为太常。(种拂本为司空,因地震而被免职,见上文司空部分。)一九二年五月,种拂在李傕、郭汜之乱中被杀。《后汉书·种暠传》:“李傕、郭汜之乱。长安城溃,百官多避兵冲,拂挥剑而出曰:‘为国大臣,不能止戈除暴,致使凶贼兵刃向宫,去欲何之!’遂战而死。子劭。”

种拂死后,赵温继任为太常。一九三年十月二十七日,献帝以太常赵温为司空。

赵温任司空后,杨彪继任为太常。一九四年七月十三日,献帝以太常杨彪为太尉。

杨彪之后,王伟(《裴注三国志》引献帝纪中为王伟,而《资治通鉴》中记为王绛)继任为太常。《裴注三国志》:“傕时召羌、胡数千人,先以御物缯采与之,又许以宫人妇女,欲令攻郭汜。……司徒赵温、太常王伟、卫尉周忠、司隶荣邵皆为傕所嫌,欲杀之。”李傕攻郭汜一事发生于一九五年十二月,那么证明王伟至少在一九五年十二月之前还是太常。王伟的史料记载甚少,我只查到这两处。

王伟之后,二零八年左右,徐璆担任太常一职。徐璆死在太常任上,具体时间不知。《裴注三国志·魏书二》:“先贤行状曰:璆字孟玉,广陵人。少履清爽,立朝正色。历任城、汝南、东海三郡,所在化行。被徵当还,为袁术所劫。术僭号,欲授以上公之位,璆终不为屈。术死后,璆得术玺,致之汉朝,拜卫尉太常;公为丞相,以位让璆焉。”《后汉书·卷四十八徐璆传》:“后拜太常,使持节拜曹操为丞相。操以相让璆,璆不敢当。卒于官。”徐璆是个忠直之士,不畏权贵,对他有兴趣的可以看看后汉书。

徐璆死后,二一三年左右,王邑为太常,王邑史书记载寥寥。《裴注三国志·魏书一》:“献帝起居注曰:使行太常事大司农安阳亭侯王邑与宗正刘艾,皆持节……迎二贵人于魏公国。”曹操献三女给献帝为贵人的时间为二一三年七月。

王邑之后,二二零年左右,张音担任过太常一职。《三国志·魏书二》:“使使持节行御史大夫事太常音。”

九卿:光禄勋

《后汉书·百官志二》:“光禄勋,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宿卫宫殿门户,典谒署郎更直执戟,宿卫门户,考其德行而进退之。郊祀之事,掌三献。丞一人,比千石。”

光禄勋官秩中两千石。光禄勋有两大职责:一,负责皇宫(包括宫门)的守卫,为皇宫的卫士(执戟)安排值班表。二,总管朝廷中除尚书郎、侍郎以外的各种郎官(郎官是京官之中人数最为庞大的一个群体,下文详解);皇帝召见三署郎(五官中郎将、左中郎将、右中郎将所属的郎官)和三署郎进见皇帝,都要通过光禄勋;光禄勋也负责各种郎官(除尚书郎、侍郎)的选拔和任免。此外在郊外祭祀的时候,光禄勋负责三献(三献礼中的第三献,即第三次向祭祀的对象敬酒)。

光禄勋的前身为郎中令,郎中令为秦朝所置。西汉武帝太初元年(前一零四年),郎中令更名为光禄勋。《汉书·百官公卿表》:“郎中令,秦官,掌宫殿掖门户,有丞。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光禄勋。”建安十八年(二一三年),曹操在魏国(汉朝的诸侯国)之中设置了郎中令,曹丕称帝后,延续了汉制,仍为光禄勋。另,汉朝各诸侯王的下属也有郎中令,此郎中令和光禄勋极易混淆,如受董卓指使毒杀汉少帝的李儒是弘农王的郎中令,而非汉朝的九卿。《后汉纪·卷二十七》:“李傕举博士李儒为侍中,诏曰:‘儒前为弘农王郎中令,迫杀我兄,诚宜加罪。’辞曰:‘董卓所为,非儒本意,不可罚无辜也。’”

一八七年五月,灵帝以光禄勋丁宫为司空。丁宫之后,刘弘任光禄勋一职。

一八八年八月,灵帝以光禄勋刘弘为司空,荀爽继任为光禄勋。

一八九年十二月,献帝(实际为董卓)以光禄勋荀爽为司空,赵谦继任为光禄勋。

一九零年二月初五,献帝(实为董卓)以光禄勋赵谦为太尉,赵谦之后,刘渊应继任为光禄勋。《资治通鉴卷六十一》:“(一九五年)三月,丙寅,……汜留杨彪及司空张喜、尚书王隆、光禄勋刘渊、卫尉士孙瑞、太仆韩融、廷尉宣璠、大鸿胪荣郃、大司农朱儁、将作大匠梁邵、屯骑校尉姜宣等于其营为质。”刘渊此后并无记载。

刘渊之后,邓泉(《后汉书》中名为邓泉,《资治通鉴》中名为邓渊)继任为光禄勋。一九五年十一月,邓泉在李傕等人和杨奉等人的交战中被杀。《后汉书卷九》:“十一月庚午,李傕、郭汜等追乘舆,战于东涧,王师败绩,杀光禄勋邓泉、廷尉士孙瑞、廷尉宣播、大长秋苗祀、步兵校尉魏桀、侍中朱展、射声校尉沮俊。”李傕、郭汜为祸朝廷之时,京中形势动荡不安,官吏任免无常,关于这段时间的史料也多有遗失。

邓泉之后,郗虑为光禄勋。郗虑于二零八年(建安十三年)八月二十四日被献帝(实际曹操)任命为御史大夫。同年九月左右,曹操以蒯越为光禄勋,二一四年,蒯越病逝。

九卿:卫尉

《后汉书·百官志二》:“卫尉,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宫门卫士,宫中徼循事。丞一人,比千石。”

卫尉官秩中两千石,掌宫门的卫士和宫中的巡逻。卫尉的职责不同于光禄勋。光禄勋掌管站岗的卫士(郎官、虎贲、羽林),并负责皇帝的贴身侍卫。而卫尉则掌管守卫宫门的士兵,并负责巡视皇宫。总之,一个对象是皇帝,一个对象是皇宫。

卫尉是秦官(秦朝就已存在的官职),汉初沿袭了这一官职。西汉景帝初年卫尉更名为中大夫令,西汉武帝后元(前八八到八七年)年间重新改回为卫尉。西汉的时候,除正牌卫尉(主要负责未央宫,未央宫是皇帝所居住的宫殿)外,其他三大宫殿(建章、长乐、甘泉,汉武帝之前只有东西两宫-东宫长乐、西宫未央)之中每宫都设置了一卫尉,负责各自宫殿的安全。东汉卫尉只有一人,其余每宫不再设置卫尉。《通典·职官七》:“卫尉,秦官,掌门卫屯兵。汉因之。景帝初,更名中大夫令,后元年复为卫尉。又有长乐、建章、甘泉卫尉,皆掌其宫,其职略同,而不常置。(颜师古曰:‘各随所掌之宫,以为官名。’)后汉有卫尉卿一人,职与汉同。”东晋的时候省去卫尉一职,南朝宋世祖孝武年间复置,之后的隋唐北宋也有卫尉一职。

关于南北军:南北军这个概念在历史上一直存有争议,我之后叙述的也不一定准确,仅供参考。南北军是西汉京城之中的禁军,京城中的所有兵力都在南北军之中。吕思勉的《秦汉史》中说:“南军属卫尉,北军属中尉。”这是近代对西汉南北军的一种普遍认识。上文的中尉即执金吾,汉武帝太初元年时改中尉为执金吾。西汉武帝之前,卫尉所属的南军只有东西两宫(东宫长乐、西宫未央)的卫士,而卫尉也多称为东、西宫卫尉。因为东西两宫都在长安城以南,所以称为南军。而此时的北军指屯驻在长安城北面、未央宫以北的京师军队。《汉书·刑法志》:“汉兴……踵秦而置材官于郡国,京师有南北军之屯。至武帝平百粤,内增七校,外有楼船,皆岁时讲肄修武备云。”汉武帝年间,武帝修造和扩建了建章、甘泉两宫,增设了期门(虎贲,见前文)、建章营骑(羽林,见前文)两军,改中尉为执金吾,并设置了北军八校尉(中垒、屯兵、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贲)。此时的南北军已经不同于汉初的南北军。南军应该加入了期门和建章营骑,而北军则由八校尉统领,直接隶属于皇帝,不再受执金吾(中尉)管辖。汉武帝改制之后,史书中很少再见到南军这一称谓。汉武帝之后,西汉还曾设置监军御史监护北军八校尉,又曾设卫将军以统领南北军,这两职皆不常置。东汉光武帝精简北军八校尉为五校尉,以北军中候监管北军。曹魏时,又省去了北军中候一职,改由中领军监管禁军。

一八八年左右,董重为卫尉。同年九月,灵帝以董重为骠骑将军。董重是灵帝母亲董太后的侄子,他于一八九年被何进逼杀。

一九一年左右,张温为卫尉。同年十月,张温被董卓诬陷,于集市中被鞭杀。

一九三年左右,张喜为卫尉。同年十二月,张喜被任命为司空。

一九四年左右,赵温为卫尉。同年十二月,赵温被任命为司徒。

一九五年左右,周忠、士孙瑞相继为卫尉。同年,士孙瑞为李傕所杀。士孙瑞死后,周忠再次担任卫尉。(士孙瑞为卫尉存疑。《资治通鉴第六十一卷》:“汜留杨彪及司空张喜、尚书王隆、光禄勋刘渊、卫尉士孙瑞、太仆韩融、廷尉宣璠……卫尉士孙瑞为傕所杀。”《裴注三国志·魏书六》:“献帝纪曰:时尚书令士孙瑞为乱兵所害。”两条史料记载互相矛盾。通鉴为误记的可能性较大,周忠一年之中两任卫尉不太合常理。)

一九六年,卫尉周忠被免官,张俭继任为卫尉。一九八年,张俭于卫尉任上去世。

二零八年(万斯同的《东汉九卿年表》中认为马腾两次担任卫尉,第一次为二零二年,其实是错的。《三国志·蜀书六》:“后腾与韩遂不和,求还京畿。於是征为卫尉,以超为偏将军,封都亭侯,领腾部曲。”万斯同误以为马腾和韩遂不和的时候,就是马腾担任之时,其实不对。马腾担任卫尉和马超担任偏将军应是同时,为二零八年。),曹操上表推举马腾为卫尉。二一二年,马腾于卫尉任上被曹操所杀。

九卿:太仆

《后汉书·百官志二》:“太仆,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车马。天子每出,奏驾上卤簿用;大驾则执驭。”

太仆官秩中两千石,掌管宫中的车辆和马匹。天子每次出行的时候,太仆负责安排天子的随从;如遇到最高规格的出行(大驾),譬如郊祀(在郊外祭祀天地)、大丧(帝王、后妃、太子之类的丧礼)之类,则由太仆亲自驾驭皇帝的马车,公卿在前面作为前导,而大将军在车驾中坐在皇帝的右边。《独断》(蔡邕著):“天子出车驾次第谓之卤簿,有大驾有小驾有法驾。大驾则公卿奉引,大将军参乗,太仆御,属车八十一乗,备千乗万骑。”

太仆是周官(周朝就有的官职),秦汉沿袭了这一官职。王莽新朝时,曾改太仆为太御,东汉又恢复为太仆,此后中国的各朝代皆有太仆一职(南朝梁以后更名为太仆寺卿)。

一八八年左右,黄琬为太仆。同年,黄琬被迁为豫州牧。

一八八年,黄琬之后,灵帝以永乐宫少府杨彪为太仆。一八九年,杨彪被迁为司空。

一八九年,王允为太仆。同年,王允被迁为尚书令;一九零年,王允代杨彪为司徒,并同时兼尚书令一职。《后汉书卷六十六》:“献帝即位,(王允)拜太仆,再迁守尚书令(守尚书令,可以理解为代理或兼任尚书令)。初平元年,代杨彪为司徒,守尚书令如故。”

一九零年,王允之后,袁基为太仆。同年,袁基因受袁绍和袁术的牵连被董卓所杀。袁基是袁逢长子,袁绍和袁术的长兄。

一九一年左右,鲁旭为太仆。一九二年,鲁旭被李傕、郭汜等人所杀。《资治通鉴第六十卷》:“傕、汜屯南宫掖门,杀太仆鲁馗……”

一九二年,鲁旭死后,朱儁为太仆。一九四年,朱儁升任为太尉。

一九四年,朱儁之后,陈纪继任为太仆。同年,陈纪被迁为尚书令。

一九四年,陈纪之后,赵岐为太仆。一九五年,赵岐被罢免(按万斯同的《东汉九卿年表》,此处存疑)。一九六年,赵岐被拜为太常。《后汉书·赵岐传》:“及献帝西都,(赵岐)复拜议郎,稍迁太仆。兴平元年(一九四年),诏书征岐,会帝当还洛阳(一九五年),先遣卫将军董承修理宫室。岐谓承曰:“……”承即表遣岐使荆州,督租粮。岐至,刘表即遣兵诣洛阳助修宫室,军资委输,前后不绝。……岐以老病,遂留荆州。曹操时为司空(一九六年),举以自代。光禄勋桓典、少府孔融上书荐之,于是就拜岐为太常。年九十余,建安六年(二零一年)卒。”

一九五年,韩融为太仆。韩融之后,东汉再无太仆可考。《资治通鉴第六十一卷》:“(一九五年)帝又遣太仆韩融至弘农与傕、汜等连和,傕乃放遣公卿百官,颇归所掠宫人及乘舆器服。已而粮谷尽,宫人皆食菜果。”

九卿:廷尉

《后汉书·百官志二》:“廷尉,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平狱,奏当所应。凡郡国谳疑罪,皆处当以报。”

廷尉官秩中两千石,主管刑法,监管诏狱(类似后世的天牢,牢里的犯人都是由皇帝亲自指定的)。郡国之中,如有疑难案件,必须上报廷尉,让廷尉定夺;廷尉如果还是不能定夺,则再上报给皇帝。廷尉所上的奏章,皇帝必须予以回应。廷尉有点类似现在的司法部长与最高法院院长的合体。《汉书·刑法志》:“高皇帝七年,制诏御史:‘狱之疑者,吏或不敢决,有罪者久而不论,无罪者久系不决。自今以来,县道官狱疑者,各谳所属二千石官(郡守国相官秩为两千石),二千石官以其罪名当报。所不能决者,皆移廷尉,廷尉亦当报之。廷尉所不能决,谨具为奏,傅所当比律、令以闻。’”

不过,廷尉并不是唯一的司法官,御史中丞、司隶校尉、丞相司直也同样具有司法权,四者的分工稍有不同。丞相司直前面已经提过,主要是监察州郡。丞相司直一职在东汉存在的时间很短,光武帝建武十一年废置(光武帝时为大司徒司直),曹操建安八年重置。《后汉书·百官志一》:“本注曰:世祖(汉光武帝)即位,以武帝故事,置司直,居丞相府,助督录诸州,建武十八年(此处错误,应为建武十一年)省也。”御史中丞和司隶校尉主要的职责为监察百官;同时,司隶校尉也可以算是一州(司隶校尉部)的刺史,两者的区别会在后文司隶校尉部分详解。廷尉主要的职责为平狱(公正地断案),也就是说廷尉有定罪的权力,而其它三者皆无此权,御史大夫、司隶校尉、丞相司直都只能通过上奏章弹劾的形式来检举不法之事(持节者除外)。当然,重大案件的审理和判决不可能只交给廷尉一人。重大案件多为皇帝(权臣)亲审或各位高官会审,由皇帝(权臣)亲自定罪后,再让廷尉、司隶校尉等捉拿罪犯归案。用现代的官来类比的话,廷尉类似司法部部长兼最高法院院长,御史中丞类似最高检察院院长,司隶校尉类似北京市市长兼中纪委书记。另,曹操的丞相府法曹掾已经脱离了汉制,所以上文没有提及。

廷尉的前身为周官的大司寇,秦朝时更名为廷尉。廷尉两字拆开来看,廷即朝廷(颜师古汉书注中认为廷是公平的意思),尉即武官。《说文解字》:“百官公卿表应劭注曰:自上安下曰尉。武官悉以为称。”之所以会合起来称之为廷尉,是因为“兵狱同制”。古时候的刑法源于军法,最先所制定的法律是为了规范军队的制度和惩处战俘,或者说最早的战争就是作为一种惩罚的手段,即“兵刑同一”。《辽史·刑法志》:“刑也者,始于兵而终于礼者也。”因此起先的司法官是等同于军官的,后来才逐渐地演变成专管司法的文官。汉初沿袭了这一官职,西汉中元六年(前一四四年)更名为大理,西汉武帝建元四年(前一三七年)改回为廷尉,西汉哀帝元寿二年(前一年)再次更名为大理,王莽新朝时改称作士,东汉光武帝复国后改回为廷尉。《汉书·百官公卿表》:“廷尉,秦官,掌刑辟,有正、左右监,秩皆千石。景帝中六年更名大理,武帝建元四年复为廷尉。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左右平,秩皆六百石。哀帝元寿二年复为大理。王莽改曰作士。”魏晋南北朝皆有廷尉一职,北齐时更名为大理寺卿(掌大理寺),之后中国历代(除元朝外)都有大理寺卿一职。隋朝时设置了刑部,以尚书领刑部,名为刑部尚书,并将审案和刑律分开,刑部掌刑律,大理寺负责审案,此时刑部类似现在的司法部,大理寺类似现在的最高法院,此制度一直存在到了清末。

一九五年,宣璠为廷尉。同年十二月,宣璠等人被李傕等人所杀。《资治通鉴第六十一卷》:“(一九五年)三月……汜留杨彪及司空张喜、尚书王隆、光禄勋邓渊、卫尉士孙瑞、太仆韩融、廷尉宣璠……十二月,傕等复来战,奉等大败,死者甚于东涧。光禄勋邓渊(应该为邓泉)、廷尉宣璠、少府田芬、大司农张义皆死。”

一九六年,献帝(实际曹操)任命东海国相徐璆为廷尉。徐璆在半路中被袁术劫持,当时袁术已经称帝。袁术打算封徐璆为自己的上公,被徐璆回绝。袁术覆灭后(一九九年),徐璆也随即回到许县,不久后被封为太常。《后汉书卷四十八》:“献帝迁许,(徐璆)以廷尉征,当诣京师,道为袁术所劫,授璆以上公之位。……术死军破,璆得其盗国玺,及还许,上之。”

九卿:大鸿胪

《后汉书·百官志二》:“大鸿胪,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诸侯及四方归义蛮夷,其郊庙行礼,赞导,请行事,既可,以命群司。诸王入朝,当郊迎,典其礼仪。及郡国上计,匡四方来,亦属焉。皇子拜王,赞授印绶。及拜诸侯、诸侯嗣子及四方夷狄封者,台下鸿胪召拜之。王薨则使吊之,及拜王嗣。”

大鸿胪官秩中两千石,主要是负责接待四方来朝的宾客。这些宾客包括诸侯(汉朝只有王爵和侯爵,所以诸侯只包括诸侯王和列侯。另,汉朝和三国时,诸侯国和藩国是一个概念)、归附的蛮夷(少数民族)和外国君臣。大鸿胪的具体职责有六;一,各诸侯、蛮夷、外国君臣在郊祀和宗庙行礼的时候,大鸿胪在一旁赞导(宣唱礼节,引导他们完成行礼),等各诸侯、蛮夷、外国君臣行礼完毕后,百官再进行行礼,此时就改为由谒者赞导(见上文谒者仆射部分);二,诸侯王、蛮王、外国君王到京城之中朝拜的时候,大鸿胪代皇帝在郊外迎接各王,并且安排包括礼仪在内的有关事宜;三,郡国来京城上计(地方官于年终将境内户口、赋税、盗贼、诉讼等项编造成计簿,遣吏逐级上报,奏呈朝廷,借资考绩,谓之上计)的官吏由大鸿胪负责安排食宿;四,皇子被封为藩王的时候,大鸿胪在仪式中授予皇子藩王的印绶(印信);五,朝廷给诸侯、诸侯嗣子(继承人)、蛮夷封爵的时候,大鸿胪在仪式中代皇帝封给他们爵位;六,诸侯王去世的时候,大鸿胪代皇帝前往吊唁,并给予诸侯王谥号,为诸侯王写悼文(诔),以策书(策,任免官员的简册)让诸侯王的嗣子继承封爵。《汉书·卷五》:“(汉景帝)二年春二月,令诸侯王薨、列侯初封及之国,大鸿胪奏谥、诔、策。列侯薨及诸侯太傅初除之官,大行奏谥、诔、策。王薨,遣光禄大夫吊襚、祠、赗,视丧事,因立嗣子。列侯薨,遣太中大夫吊祠,视丧事,因立嗣。”从上面的引文来看,前汉和后汉的制度或有不同,前汉由光禄大夫和太中大夫册封诸侯王、列侯的嗣子以爵位,而后汉则全由大鸿胪。

大鸿胪在外交方面,除了接待宾客外,没有其他的实权。与其说大鸿胪是一个外交官,不如说大鸿胪是一个装饰汉朝门面的官员,负责维持汉朝对外国和诸侯应尽的礼仪。出使外国的使者往往都和大鸿胪无关,譬如以郎官身份出使西域的张骞,以中郎将身份出使匈奴的苏武,以假(代理)军司马身份出使西域的班超。另外,大鸿胪仅负责接待少数民族的事务,而不是总的负责少数民族事务。东汉有西域都护、度辽将军、护羌校尉、护乌桓校尉等职,这些官职才是全权负责各自地方上的少数民族事务。所以,大鸿胪既不能算是总管外交,也不能算是总领归附的蛮夷,只能说大鸿胪是朝廷中负责接待事务的最高官员。

大鸿胪的前身是秦朝的典客,汉初也为典客,汉景帝中六年(前一四五年)更名为大行令,汉武帝太初元年(前一零四年)更名为大鸿胪,南朝梁时更名为鸿胪寺卿,简称鸿胪卿,之后的历代除南宋、元朝外皆有鸿胪寺卿一职,职能随朝代的更替有所变动。《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典客,秦官,掌诸归义蛮夷,有丞。景帝中六年更名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鸿胪。”另外,鸿胪两字中,鸿通洪,指声音洪亮,胪则有传声的意思,所以鸿胪即用洪亮的声音(为皇帝)传话。《康熙字典》:“(鸿)又通作洪,大也。”《说文解字》:“苏林曰。上传语告下为胪。”

一八九年,董卓以韩融为大鸿胪。

一九零年,杨彪由光禄大夫迁为大鸿胪。同年,董卓进入长安后,转任少府。《后汉书·卷五十四》:“卓使司隶校尉宣播以灾异奏免琬、彪等,诣阙谢,即拜光禄大夫。十余日,(杨彪)迁大鸿胪。从入关,转少府、太常,以病免。”

一九二年左右,周奂为大鸿胪。同年,周奂被李傕等人所杀。《资治通鉴第六十卷》:“傕、汜屯南宫掖门,杀太仆鲁馗、大鸿胪周奂……”

一九五年左右,荣郃为大鸿胪。《资治通鉴第六十卷》:“帝复使公卿和傕、汜,汜留杨彪及司空张喜、尚书王隆、光禄勋刘渊、卫尉士孙瑞、太仆韩融、廷尉宣璠、大鸿胪荣郃……”

一九六年左右,陈纪为大鸿胪,陈纪于一九九年在大鸿胪任上去世。《后汉书·卷五十二》:“建安初,袁绍为太尉,让于(陈)纪;纪不受,拜大鸿胪。年七十一,卒于官。”

二零二年左右,曹操以段煨为大鸿胪。《后汉书·卷七十二董卓列传》:“(建安)七年,乃拜腾征南将军,遂征西将军,并开府。后征段煨为大鸿胪,病卒。”

二零八年,曹操以韩嵩为大鸿胪。《资治通鉴第六十五卷》:“曹操进军江陵,以刘琮为青州刺史,封列侯,并蒯越等,侯者凡十五人。释嵩之囚,待以交友之礼,使条品州人优劣,皆擢而用之。以嵩为大鸿胪,蒯越为光禄勋,刘先为尚书,邓羲为侍中。”

九卿:宗正

《后汉书·百官志三》:“宗正,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序录王国嫡庶之次,及诸宗室亲属远近,郡国岁因计上宗室名籍。若有犯法当髡以上,先上诸宗正,宗正以闻,乃报决。”

宗正官秩中两千石,主要是处理汉朝宗室的相关事务。宗正有以下两个具体工作:一,负责记录各个汉朝宗室的族谱。族谱中要分清嫡庶的顺序,以及此宗室与当今皇室血脉关系的远近。凡是境内有汉朝宗室的郡国,必须在年末上计(地方官于年终将境内户口、赋税、盗贼、诉讼等项编造成计簿,遣吏逐级上报,奏呈朝廷,借资考绩,谓之上计)的时候,把郡内宗室的情况也记在计簿上。二,如果宗室之中有人犯下了要被处以髡刑(古代一种剃去罪人须发的刑罚)以上的罪行,有司(有关部门)必须将情况先禀报给宗正,然后宗正再酌情上报给皇帝。

宗正是秦官,西汉平帝元始四年更名为宗伯(太常在周朝的时候也被称为宗伯)。王莽新朝的时候,宗伯被并入秩宗(太常)。东汉光武复国后,宗伯又被改回为宗正。东晋的时候,宗正又被并入太常。南北朝北齐之前不设宗正一职。北齐之后,唐宋元皆有宗正卿一职,位同各部尚书。明清的时候,宗正的官署被更名为宗人府,而宗正被更名为宗人令。另,宗正多由各朝的宗室担任(汉朝同样)。《汉书·百官公卿表》:“宗正,秦官,掌亲属,有丞。平帝元始四年更名宗伯……王莽并其官于秩宗。”《晋书·职官》:“宗正,统皇族宗人图谍……及渡江,哀帝省并太常。”《唐书·官品志》:“宗正卿,位视列曹尚书,主皇室外戚之籍,以宗室为之。”

宗正属下有丞一人,官秩比一千石,其他属吏四十一人。另外汉朝的每位公主家中还有家令各一人,官秩六百石,家丞各一人,官秩三百石,都隶属于宗正。公主的家令、丞负责帮公主打理家中事务。另,按百官志的注,公主家中除家令、丞外,还有主簿一人,官秩六百石,仆一人,官秩六百石,直吏(直属公主的官吏)三人,从官(随从)二人,这些官职皆不常置。《后汉书·百官志三》:“诸公主,每主家令一人,六百石。丞一人,三百石。本注曰:其余属吏增减无常。注汉官曰:‘主簿一人,秩六百石。仆一人,秩六百石。私府长一人,秩六百石。家丞一人,三百石。直吏三人,从官二人。’”

简略地介绍一下宗法制。何为宗法制?抄一段《辞海》的解释:“宗法制是古代维护贵族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由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成,到周代逐渐完备。周王称天子,天子分封诸侯,诸侯分封卿大夫,他们的职位由嫡长子继承。这些世袭的嫡长子,称为宗子。他们掌握自己范围内的军政大权和本族财产,负责本族的祭祀,管理本族的成员。”其实《辞海》的解释也有点含糊不清,宗法制实际上是一种围绕嫡长子而建立的继承制,嫡长子拥有最高的继承顺位和继承权。

何为嫡长子?嫡长子就是正妻所生的长子,嫡子为嫡妻(正妻)所生,庶子为庶妻(除正妻以外的妻子,妾)所生。皇帝的正妻即皇后,皇帝的其余妃嫔则都为庶妻,他们所生的儿子也都为庶子;诸侯王的正妻为王妃(《后汉书·皇后纪下》:“帝感其言,乃拜虞大家为宪陵贵人,陈夫人为渤海孝王妃。”西汉称王后)。嫡长子的正妻称为嫡长媳,嫡长子的庶妻称为庶长媳;嫡长媳所生的大儿子为嫡长孙,庶长媳所生的大儿子为庶长孙。大致的继承顺位见下图,图里只列出每个妻子有两个儿子的情况,实际情况要比这个图复杂许多。总之,嫡长子一脉要比其他儿子的族系的地位高上很多,而嫡子又比庶子的地位高上很多。另,家主被家人尊为大宗,嫡长子则被尊为小宗。《礼记正义·大传》:“‘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孔颖达注疏:‘别子谓诸侯之庶子也,诸侯之嫡子嫡孙继世为君,而第二子以下悉不得祢先君,故云别子。并为其后世之始祖,故云为祖也。……继祢者为小宗,谓父之嫡子上继于祢,诸兄弟宗之,谓之小宗,以本亲之服服之。’”

虽然名义上中国的各朝代都遵循宗法制,但违反宗法制的例子也不在少数,像废长立幼、废嫡立庶、九子夺嫡之类的闹剧层出不穷。在争夺权力最高峰的舞台上,制度永远不可能限制住人的欲望和野心。

一八五年左右,刘虞为宗正。一八八年,刘虞被迁为幽州牧。

一九五年左右,刘艾为宗正。二一六年,宗正刘艾使持节(皇帝钦赐的持节的使者,使持节的地位高于持节)行御史大夫(暂代御史大夫)封魏公曹操为魏王。《后汉书卷七十二》注袁宏纪(《后汉纪》)曰:“傕、汜绕营叫呼,吏士失色,各有分散意。……宗正刘艾亦曰:‘臣前为陕令,知其危险。旧故有河师,犹时有倾危,况今无师。太尉所虑是也。’”《裴注三国志·魏书一》裴松之引《献帝传载诏》:“今进君爵为魏王,使使持节行御史大夫、宗正刘艾奉策玺玄土之社,苴以白茅,金虎符第一至第五,竹使符第一至十。”从时间上来看,刘艾似乎担任了二十多年的宗正,应该是汉末担任九卿时间最长的人。

九卿:大司农

《后汉书·百官志三》:“大司农,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诸钱谷金帛诸货币。郡国四时上月旦见钱谷簿,其逋未毕,各具别之。边郡诸官请调度者,皆为报给,损多益寡,取相给足。丞一人,比千石。部丞一人,六百石。本注曰:部丞主帑藏。”

大司农官秩中两千石,主管全国(除皇室外)的财政和税收,并掌管设在京城的国库和粮仓;曹操执政的时候,大司农还掌管全国的屯田事务(各屯田官均受大司农管辖,具体见下文典农中郎将部分)。

郡国在四季的第一个月(正月、四月、七月、十月)的初一,必须向大司农上交记有本地税收情况的账簿;如果郡县没有征收到额定的钱粮,大司农会将郡县拖欠朝廷的数目详细地记录在册。靠近边境的郡国,如果请求朝廷调度钱粮,必须先上报给大司农,大司农再根据各郡国的详细情况,调度资源以互相补充各自的不足。以上两点是由大司农直接负责,而其它的任务则由大司农的下属负责。

大司农的前身为周朝时的太府下大夫,秦朝时更名为治粟内史(韩信刚投靠刘邦的时候,被封的官职就是治粟内史),西汉景帝后元年(前一四四年)更名为大农令,汉武帝太初元年(前一零四年)更名为大司农。魏西晋皆有大司农一职,东晋哀帝时被并入都水使者,晋孝武帝时复置。北齐时大司农的官署被更名为司农寺,大司农被更名为司农卿,后隋唐宋皆为司农卿,元朝为司农(司)卿,明初时将司农寺(司)并入户部,大司农一职也就此消失。《宋书·百官上》:“大司农,一人。丞一人。周则为太府,秦治粟内史;汉景帝后元年,更名大农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曰大司农。晋哀帝末,省并都水,孝武世复置。

一八八年左右,张驯为大司农。张驯于初平中年(一九一、一九二年左右)在大司农任上去世。《后汉书卷七十九·儒林列传上》:“张驯字子鉨……光和七年,征拜尚书,迁大司农。初平中,卒于官。”

一九二年左右,士孙瑞为大司农。《裴注三国志·魏书六》:“(士孙)瑞字君荣,扶风人,世为学门。瑞少传家业,博达无所不通,仕历显位。卓既诛,迁大司农,为国三老。”

一九五年左右,朱儁为大司农。同年,朱儁被郭汜强行留在军中作为人质,之后他因为气愤所以发病而死。《资治通鉴第六十一卷》:“汜留杨彪……大司农朱儁、将作大匠梁卲、屯骑校尉姜宣等于其营以为质。朱儁愤懑发病死。”

一九五年,张义为大司农。同年,张义被李傕等人所杀。《资治通鉴第六十一卷》:“傕等复来战,奉等大败死者甚于东涧。光禄勋邓渊、廷尉宣璠、〔璠,孚袁翻。〕少府田芬、大司农张义皆死。”

一九九年,郑玄被曹操征为大司农。不过,郑玄在赴任途中就称病还家,他一生之中并没有真正地当过官。

二一三年左右,王邑为大司农。《裴注三国志·魏书一》:“秋七月,始建魏社稷宗庙。天子聘公三女为贵人,少者待年于国。献帝起居注曰:使使持节行太常大司农安阳亭侯王邑,赍璧、帛、玄纁、绢五万匹之邺纳聘,介者五人,皆以议郎行大夫事,副介一人。”

九卿:少府

《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中服御诸物,衣服宝货珍膳之属。”

少府官秩中两千石,管理宫中的服饰、器物、珍宝、膳食等,有点类似皇室的总管家。太后所居住的寝宫永乐宫(又称长乐宫,永乐宫坐落在北宫之中),也有少府一职,负责永乐宫中的事务,其职能类似于九卿之中的少府,官秩应和大长秋一样,为两千石。《资治通鉴第五十九卷》:“(一八八年)五月,(灵帝)以永乐少府南阳樊陵为太尉;六月,罢。”

东汉的少府较之西汉,其所掌控的职权被大幅削减。虽然看起来东汉少府的下属很多,但绝大部分都是文属(名义上从属于)少府,只有太医令、太官令、守宫令、上林苑令是职属(实际上从属于)少府,像侍中、尚书、御史、宦官、兰台这些都是直接听命于皇帝(权臣)的。西汉时,少府还负责征收来自山川湖泊的赋税(打猎、捕鱼、伐木之类也必须上交赋税),这部分赋税被称为“禁钱”,用来支付宫廷的开支;东汉时,“禁钱”和其他赋税一起,由大司农统一征收。西汉时从属于少府的考工令(见前文),东汉时转属于太仆;西汉时从属于少府的都水使者(负责灌溉和漕运,后文详解),东汉时转属于各自的郡国。西汉时,少府属下有六丞,东汉只有一丞。此外,西汉少府下属的很多工作,东汉时都转交给了宦官;如前面所说,宦官只是名义上从属于少府。

少府是秦官,两汉都有少府,职能却有不同,上文已经交代过。魏晋时,原先文属于少府的侍中、尚书、御史脱离了和少府名义上的从属关系。东晋哀帝末年,少府被并入丹阳尹(东晋京都建康在丹阳郡之中);晋孝武帝时复置。南朝有少府一职,北朝则更名少府为太府。隋朝有少府卿,唐宋皆无。元朝时曾短暂地设置过少府监,之后不久便废除;此后明清皆无少府。《宋书·百官上》:“少府,一人。丞一人。掌中服御之物。秦官也,汉因之。掌禁钱以给私养,故曰少府。晋哀帝末,省并丹阳尹。孝武世复置。”

一八九年左右,许相为少府。同年,中常侍张让等人诛杀何进后,矫诏以许相为河南尹,以故太尉樊陵为司隶校尉,企图控制洛阳的局势。但是,不久后,樊陵和许相就被袁绍所杀。《资治通鉴第五十九卷》:“让、珪等为诏,以故太尉樊陆陵为司隶校尉,少府许相为河南尹。……袁绍与叔父隗矫诏召樊陵、许相,斩之。”

一九零年左右,阴修(《后汉书·袁绍传》中为阴循,《资治通鉴》中为阴修,以阴修为准。《后汉书·卷七十四》校勘:少府阴循至将作大匠吴循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献帝纪“循”皆作“修”,魏志亦作“吴修”,当以“修”为正。)为少府。同年,董卓以阴修为使者,让阴修出使关东。不久后,阴修被袁术所杀。《资治通鉴第五十九卷》:“董卓遣大鸿胪韩融、少府阴修、执金吾胡母班、将作大匠吴修、越骑校尉王緕安集关东,解譬袁绍等。……袁术亦杀阴修。”

一九一年左右,杨彪为少府。同年,杨彪被迁为太常。

一九五年左右,田芬为少府。同年,田芬被李傕等人所杀。《资治通鉴第六十一卷》:“傕等复来战,奉等大败死者甚于东涧。……少府田芬、大司农张义皆死。”

一九七年以后,孔融为少府。二零八年,孔融于少府任上被曹操所杀,孔融死得时候还兼太中大夫。《后汉书·卷七十》:“及献帝都许,征融为将作大匠,迁少府。每朝会访对,融辄引正定议,公卿大夫绵隶名而已……曹操既积嫌忌,而郗虑复构成其罪,遂令丞相军谋祭酒路粹枉状奏融曰:‘少府孔融……大逆不道,宜极重诛。’书奏,(孔融)下狱弃市。时年五十六。妻、子皆被诛。”练恕的《后汉公卿表》:“建安二年丁丑,以将作大匠孔融为少府。”

二一八年以前,耿纪为少府。同年,耿纪起兵反叛,事败后被杀。《后汉书卷九·孝献帝纪》:“二十三年春正月甲子,少府耿纪、丞相司直韦晃起兵诛曹操,不克,夷三族。”

东汉末年文官叫

文臣官职

【一品】

丞相:可分设左右

三公:大司马(太尉)、(大)司徒、(大)司空

【二品】(九卿)

卫尉太常太仆

廷尉宗正少府

光禄勋大司农大鸿胪

【三品】

侍郎(尚书郎)

侍中中书令

大尚书大长秋

执金吾京北尹

右扶风左冯翊

【四品】(九卿辅官)

卫尉丞

太常丞

太仆丞

廷尉丞

宗正丞

少府丞

光禄勋丞

大司农丞

大鸿胪丞

【五品】

御史大夫

御史中丞

丞相主薄

丞相长史

光禄大夫

中散大夫

谏议大夫

礼官大夫

黄门侍郎

从事中郎

【六品】

议郎

郡史

赞飨

食监

祭酒

御史员

右都侯

左都侯

左仆射

右仆射

【七品】(五史五掾)

左长史

右长史

侍御史

丞相史

廷尉史

[从]

五官掾

东曹掾

西曹掾

文学掾

太常掾

【八品】(十辅丞)

太史丞

太乐丞

太祝丞

太卜丞

太医丞

[从]

中书丞

符节丞

尚书丞

明堂丞

灵台丞

【九品】

县尉

县丞

县史

县长

县令

钟官

导官

主事

御府

尚方

[从]

议曹,主谋议事

辞曹,主评讼事

奏曹,主章奏事

决曹,主罪法事

集曹,主簿计事

户曹,主民户祭祀农桑事

法曹,主邮驿科程事

仓曹,主仓谷事

金曹,主钱币盐铁事

侍曹,主通报事

三国时期大司马和大将军,太尉谁的官职高

大司马是西汉的官名,到东汉三国改为太尉。大司马、太尉都是文职最高,大将军是武职最高,无所谓哪个官职高。

大司马大将军卫青权力多大

这个权力可以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了。当时刘彻为了集中力量对付匈奴,又怕决策受文臣舆论影响,所以设立了内外朝,内朝由卫青统领且专门对刘彻负责,主管军政大计,外朝则做一些无关紧要的事,再加上后来封卫青为大司马,官职位于将军之上,这个权力仅次于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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