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天理灭人欲,存天理灭人欲谁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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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朋友对于存天理灭人欲和存天理灭人欲谁提出的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存天理灭人欲,格物致知,知行合一,致良知通俗的解释是怎样的
  2. 儒学大家朱熹倡导的“存天理灭人欲”是不是一种反人性理论
  3. 存天理灭人欲谁提出的
  4. 在我们的传统文化中,有“存天理、灭人欲”这个话。我们应该怎样理解
  5. “存天理,灭人欲”是指不能把欲望凌驾于基本道德之上,这样理解对吗

存天理灭人欲,格物致知,知行合一,致良知通俗的解释是怎样的

存天理灭人欲,格物致知意思是:保存心中的天理,消灭人的欲望。探究事物原理,而从中获得智慧(或从中感悟到某种心得)。

原句出自于先秦戴圣的《礼记》中的《乐记》和《大学》。知行合一意思:客体顺应主体,知是指良知,行是指人的实践,知与行的合一,既不是以知来吞并行,认为知便是行,也不是以行来吞并知,认为行便是知。

原句出自于明朝思想家王守仁致良知意思是:将良知推广扩充到事事物物。。

原句出自于战国时期孟子的《孟子·尽心上》。原文:(1)《礼记·乐记》: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于是有悖逆诈伪之心,有淫泆作乱之事。白话译文:外界事物影响使人形成一定的智力去认识它,进而形成喜欢和讨厌的感觉,如果人的好恶无法完全节制,那么这样一来,不停的累加,最终会被无穷的外界物欲所淹没,以致于人的天性完全丧失了。

外界的影响是无穷无尽的,再加上人对喜欢和不喜欢的各种想法不加节制,那就是接触到外物后人被同化了,就是天理灭绝人欲横流。

于是就会生犯上作恶的心思,有的做出邪恶放纵胡作非为的事情。

(2)《礼记·大学》: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白话译文:获得知识的途径在于认识、研究万事万物。

主要是指要想获得知识,就必须接触事物而彻底研究它的原理.(3)明武宗正德三年(1508),王守仁首次提出知行合一说。所谓“知行合一”,不是一般的认识和实践的关系。“知”,主要指人的道德意识和思想意念。“行”,主要指人的道德践履和实际行动。因此,知行关系,也就是指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践履的关系,也包括一些思想意念和实际行动的关系。

(4)致良知是中国明代王守仁的心学主旨。语出《孟子·尽心上》: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白话译文:人不经学习就能做的,那是良能;不经思考就能知道的,那是良知。扩展资料:“存天理、灭人欲”是儒家思想宋明理学做人哲学的经典总结,也是符合诸子百家学说放之四海不变的真理。就是希望学者能格物穷理,正心修身,可成为一个内外兼修,才德具备杰出的人。就是修身养性,是劝导人做杰出的人高尚的人了不起的人伟大的人。

“致良知”就是将良知推广扩充到事事物物。

“致”本身即是兼知兼行的过程,因而也就是自觉之知与推致知行合一的过程,“致良知”也就是知行合一。“良知”是“知是知非”的知,“致”是在事上磨炼,见诸客观实际。

“致良知”即是在实际行动中实现良知,知行合一。

“致良知”是王守仁心学的本体论与修养论直接统一的表现。

儒学大家朱熹倡导的“存天理灭人欲”是不是一种反人性理论

该怎么区分“天理”和“人欲”,很多人被卡在这个角落里了,这个地方其实也就是圣道的入口处,搞清楚了这一点,那么就很容易跟随圣贤的脚步迈进道门。

朱熹说“存天理,灭人欲”,于是被后世之人无休无止地唾骂,试问“人”之所以为“人”,把“人欲”去掉那还算是“人”吗?这样与其它牲畜有何区别?

咱们先别急着去论古人是非对错,因为时空已经斗转星移了,谁都不知道他当时是在怎样的心境里说出来这样的话,毕竟他也是像你我一样,先啃文字,在文字的角落里兜圈子,再慢慢接近大道的。而不是像慧能这样,直接明了心性再立文字。

朱老既然是儒者,他肯定是让你积极去入世的,文字原本就有局限性,兴许他想要表达的其实是另外一种心境也不一定。就像笔者,心里想的是一套,而经过文字表述出来后就变成了另外一套,真的很无奈。这仿佛是从一个思想维度里跨入了另一个维度。

“天理”是什么?天道之条理,贯穿于万事万物之中的那个最根本的东西,离开了这个东西,则万物不复存在,将天崩地裂。白天不是白天,黑夜不是黑夜,男人不是男人,女人不是女人,一切都乱套了。

举个简单的例子,作为人,父子就是父子,不能以兄弟相称,“父”与“子”的关系就是“天道”的运行先后顺序,而不是先有“子”再凭空捏造出一个“父”来。同样的,上天造出人来,是要人不断地依照天命去维持人的德性,让“天道”与“人德”持续地相合下去。人只能与人相交合才能繁衍生息,而不是跟其它动物。

“天道”为什么没有“天欲”,因为天“无为”。“人道”为什么会有“人欲”,因为人“有为”。黄河之水遵循天道奔流不息,但是它为什么有时候会泛滥成灾,这其实是“人为”所致。

你可以将水流引向你的田间地头,这原本就是尽了黄河水之“物性”了,原本就是属于“天理”。然而,你却得寸进尺,不断开垦荒地,不断向其索取,最后招致了水灾。

所以“灭人欲”就是灭掉超出“人性”部分的欲望,人欲去除,则天理自然显现。

存天理灭人欲谁提出的

存天理灭人欲是朱熹提出的。

理学的初创者为北宋的周敦颐,而发扬光大者是程颢、程颐两兄弟以及南宋的朱熹。

朱熹实际上并非“存天理,灭人欲”的首倡者,但是他将此看作是儒家思想的精髓之所在,并且对其进行了详细的阐发,极大地提高了这一观念的影响力。

值得注意的是,朱熹并非是一概反对人的任何欲望,他所说的“人欲”是指那些超出了正当要求以及违反了社会规范的欲望,是属于非分之想一类的欲求,只是后来人们脱离了具体的语境对字面的含义发生了误解,因而严厉地抨击朱熹对于人欲的否定。

事实上,朱熹的这种倡导之于纷杂混乱的社会实际乃及乱世之中人的行为操守也并非是毫无积极意义的,但不可否认的是,朱熹的这种表述对后来的社会思想产生了很为不良的影响,以致出现了“以理杀人”的现象。

在我们的传统文化中,有“存天理、灭人欲”这个话。我们应该怎样理解

我们知道,汉字有一个根本特性就是形、音、义三位一体。由此可知一一“欠谷为欲”,也就是说人饿了要吃饭(食欲),正是人真正头等着的大事!难道“灭人欲”不就是“灭人欠谷”吗?居然这也能拿来当作陷害朱熹的罪证吗?还有没有天理?

“存天理,灭人欲”是指不能把欲望凌驾于基本道德之上,这样理解对吗

理解的完全对。人的欲望是个无底洞,永远是满足不了的。孔子说的(克已复礼)就是要克制自已的欲望,走正道,讲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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