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的租庸调制度是由北魏的"均田"制演变而来的。"凡男女始生为黄(黄口小儿),四岁为小,十六为中,二十有一为丁,六十为老"。丁十八岁以上国家给田一百亩,其中八十亩为"口分"田,六十岁后还给国家。二十亩为永业,种植
唐代的租庸调制度是由北魏的"均田"制演变而来的。
"凡男女始生为黄(黄口小儿),四岁为小,十六为中,二十有一为丁,六十为老"。丁十八岁以上国家给田一百亩,其中八十亩为"口分"田,六十岁后还给国家。二十亩为永业,种植桑榆枣梨。子孙可以继承。接收田的丁每年交粮食二石,叫做"租"。
每丁每年还需交纳绫、绢、絁各二丈。如果交布的话,加收五分之一。即布七丈二尺。这就所谓的"调"。
国家每年征调每个男丁二十天,为国家服务,比如河工、修缮城池,疏通河道等。如果这一年是"闰年"的话,加五天,即这一年就是每个男丁为国家无偿服务二十五天。如果有特殊原因不能去服役,就每天交绢三尺,即交六丈绢今年此丁就可以不用服役。这就是"庸"。
如遇国家有事需要,多服役二十五天,本年此丁的"调"就免了。如果服役三十天,那就"租""调"就全免了。全年每丁服役不得超过五十天。
这个租庸调制度,后世人很是赞成,这个制度有几个好处:一是体现了轻徭薄赋,与民休养生息的精神。大体上算,唐朝这一制度仅为四十税一,比汉朝十五税一常收半租即三十税一之制更为轻松宽大。二是唐代这一制度税收项目列举分明清楚。唐以后租庸调制度破坏后,再也找不到这种项目分明的征收制度了。因此,宋元明清包括民国横征暴敛,可以随时增苛捐杂税,有增无减。三是这个制度后面连带着"为民置产"的好处。到了"丁"的年龄,国家给田,等到年老了就还给国家。"为民置产"和"为官收租″这两件事一起办理,这些更是唐以前税制所不及。
在此制度下的农民生活,比较宽松安恬,盛唐时代的富足太平,贞观到开元,一番繁荣富强的盛世景象,决非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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